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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屆中國北方國際自行車電動車展覽會
標準展位使用管理細則
a. 參展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第三方合并使用展位、轉租、倒賣展位或變相將展位由第三方實際使用,否則,組委會有權將參展商直接清出展覽區域,并不再退還參展商 任何費用。同時,組委會也有權直接將展位實際使用人清出展覽區域,由此產生的責任 由參展商全部承擔。
b. 任何情況下,參展商不得擅自拆裝、改動展位配置的楣板、展板、展具及照明燈具。 禁止將標準展位作任何形式的改建或拆除等變更;如需要改裝,應向主場服務商申報, 經組委會同意并向主場服務商繳清費用后,由主場服務商安排人員負責實施。
c. 在標準展位內安裝有標配電箱的,不允許對該配電箱安裝位置進行移動,參展商在布置時應注意避開。
d. 每個標準展位提供標配為 500w 電源插座,嚴禁超負荷使用高功率電器設備,嚴禁用于機器接駁、大功率電器接駁、照明接駁等一切私自接駁行為。
e. 若展位的用電負荷超過標準負荷(500w/ 標準展位),從而對其他展位設備及展會電力系統造成影響或損失,主場服務商將立即終止對該展位供電,由此造成的損失及 責任由該展位的參展單位全部承擔。
f. 標準展位嚴禁私接線路,私加燈具,嚴禁使用霓虹燈、小太陽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如需加裝燈具,請聯系主場服務商申報相應規格的電箱。
g. 不得將自帶楣板和噴繪宣傳品粘貼在組委會統一配置的標準展位楣板上。
h. 標準展位的搭建材料及展具均由服務商提供,為租賃性質,參展單位應愛護展板、展具及展館設施。嚴禁在展板展具上裝嵌金屬尖釘、刀刻、涂寫及鉆孔。展板上禁止作 任何噴涂,自帶宣傳品不能貼有破壞性強的膠帶紙和使用膠水,不能大面積粘貼或者裱 褙及使用雙面膠、單面膠、泡沫膠和即時貼等各種膠制品,允許使用魔術貼。不得隨意 拆卸展架、展具;不得將重物、畫框直接懸掛、倚靠在展板墻上;不得踩踏展具;租賃 的展具等有損壞、丟失的應按原價賠償。
i. 禁止隨便搬移、挪用其它標準展位的桌、椅等物品。
j. 所有的展品包裝物應在布展結束前移出展館或存儲,嚴禁堆放展位背后或通道, 造成火災隱患或人員疏散。
k. 整個布、撤展期,參展商各自展位內須始終有人留守,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展品。 一旦發生丟失、被盜事件等,由參展商自行承擔。
l. 參展商違反上述規定內容的,組委會及主場服務商有權要求參展商進行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規定內容的,組委會及主場服務商有權對參展商進行 停展,并收回展位,因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參展商承擔。






時間:2026年3月27日- 29日
地點:國家會展中心(天津)






